[經驗] 謝謝您的檢舉..我被國稅局約談關於5元雜費為「營利」需設籍課稅..
最近不知道是遇到什麼衰事,接到國稅局寄來的文件要我先生去國稅局6樓找營業稅小姐,先打電話詢問後才知道是關於揪團收5元雜費的部份,有人檢舉我那位仁兄認為我開團都有1、20人跟團一個人收5元,一個月下來應該賺很多,所以就檢舉我..
至於為什麼會發文給我先生?是因為我是用他的郵局帳戶來提供團員轉帳..所以國稅局以為主購人是我先生,所以發文給他...
為了這件事還麻煩我先生跟我跑一趟國稅局,我們坐在那邊跟營業科的小姐講了半個多小時,他們還是搞不懂5元雜費並不是我們主購賺的,而是用來支付一些電話費、紙張、墨水、塑膠袋...等,他們一直說團員有額外多付這5元就是我們拿走的,而且縱使是支付上述的那些東西,也還會有剩下來的錢,除非退給團員不然就是我們賺的....
拜託如果真的要賺,我不會有些有收雜費有些沒收,而且雜費也不會只收5元會是收10元啦....而且可以問問我的團員每次我幫忙冰東西哪一次收過代冰費了...如果真的要賺我怎麼可能不收代冰費!!
而且,如果真的是職業主購真的要賺這個錢,我應該每天都守在電腦前拼命開團才對,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已經好幾天沒辦法上線吧....
我在營業稅那邊跟小姐講到我都快要捉狂,他還是很堅持說要設籍,我跟他說課稅的起徵點是4萬元/月,我一個人收5元每個月至少要8000人跟我的團才收得到,一個月怎麼可能會有8000人跟團,小姐回我設籍不一定是要有課稅才要設籍,只要有營利行為就需要設籍,而且他說我們主購等於是出售勞務給團員,團員付5元買勞務...店家給的主購禮也是出售勞務的收入,也應該要申報................
我真的是無言了........最後,營業稅小姐要我一星期內提供100年一整年度的團購資料跟存摺資料,他們會匯總後再決定要不要課稅....但他們還是要我儘快設籍...
為了這件事,我先生很不高興,他本來就覺得弄團購是很吃力不討好的事,而且團員常常取貨時間不一定,不然就是忘了要取貨要代冰,現在又為了團購的事有可能要被課稅或是要成立一間商行....他說他情願去付5元雜費給別人,輕鬆當一個團員就好了!!
說實在,我現在因為幾乎都是上大夜班的關係,白天下班回來就要趕快睡覺... 傍晚把小孩接回來之後就要忙著弄飯、顧功課、弄小孩洗澡睡覺..等,忙完又差不多要去上班了,更不用說偶爾還要加班上12小時....說真的...真的很沒有時間再弄團購的事...
每次都只能趁放假或是上班前一點點時間趕快弄一下,再加上因為不能常常上線,有時只能用簡訊通知團員事情,但不知為何就是會有幾個團員沒收到簡訊而被團員誤解....真的是很累...也很花錢(簡訊費不便宜說)......
我先生也跟我下通碟了.....他說為了家庭和諧他要我不要再弄團購了....能取消的就全部取消...
想想也是啦...常常為了要讓團員取貨,我要守在家裡哪也不能去,有時先生約晚上出去吃飯只能跟他說不行今天要發貨,接小孩時又常常被晚到的團員臨時打電話來說在我家門口要取貨,所以都很趕著騎車回來...我兒子就常常被我罵要他動作快點,家裡有人在等....團員常常東西放很久都不來拿...我家堆了一堆團購商品...
之前還為了團購的事跟某些主購起爭執....現在想想...真的是覺得很好笑....團購的目地到底是什麼??有必要為了團購把自己搞得一團亂嗎???還要被國稅局盯上.....
算了啦....我又不是職業主購....每天上班弄小孩就快累死了...沒必要再替自己找罪受了...把團都取消....趕快把國稅局要的一整年資料整理出來給他們,事情趕快解決比較重要啦!
以下是國稅局發給我先生的公文..
我最近一定是走衰運啦....
昨天晚上10點多外出買晚餐吃時,被違規迴轉的汽車撞到...
目前全身除了大大小小的擦傷跟酸痛外,最重要的是雙腳一隻扭傷,另一隻小腿骨挫傷..右手肘之前開刀的部份這次也又撞到整個腫脹、疼痛到不行....
所以目前完全沒有辦法發貨...醫生說必需休養至少一個星期以上...我真的要去拜拜了...
謝謝大家的關心....
目前好的差不多了,只剩下右腿跟右手肘還會痛...還有腰部的瘀青還沒有全退...
現在最麻煩的就是國稅局的部份了....資料真的是很多..因為上次車禍的關係有傷到腰現在只要坐久一點腰就會酸痛..所以根本沒辦法在電腦前坐太久....而且也不知道後續還會怎樣..真的很煩啊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