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 意 手 機 通 訊 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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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意 手 機 通 訊 錄
不要用"家"、"老公"、"老婆"、"爸"、"媽"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.
有一婦女手提包被偷,裡面有手機、金融卡、錢包等。20分鐘後,當她打電話告訴老公被偷的事,老公驚呼:啊..剛才收到妳的簡訊問我金融卡的密碼,我立刻就回了!
婦女趕到銀行時,被告知所有的錢都已被提走。
小偷通過用偷來的手機發送簡訊給"親愛的老公",而獲取了密碼,然後在短短20分鐘內把錢取走了。
【注意】不要在手機通訊錄裡顯示自己與連絡人的關係;忌用"家"、"老公"、"老婆"、"爸"、"媽"等名詞去定義連絡人,電話簿都用這些名稱的馬上改!!
之前就看過這篇提醒文...
思考了一下後,就把通訊錄裡的名稱都改了...
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嘛....
尤其現在詐騙集團那麼多...真的不知道會有什麼狀況是無法控制的!
還是小心謹慎點好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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