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) 這個環境衛生用藥不能公開合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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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「環境用藥管理法」第 9 條之規定, 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、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,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。 如果您為一般民眾、個人或非上述業者,請不要上網銷售環境衛生用藥, 否則將被視為非法廣告,主管機關可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 48 條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。
環境衛生用藥係指「環境衛生用殺蟲劑、殺蟎劑、殺鼠劑、殺菌劑及其他防制有害環境衛生生物之藥品」。如蚊香、電蚊香、液體電蚊香、噴霧殺蟲劑、蟑螂藥、螞蟻藥、老鼠藥、環境衛生殺菌劑 等,以及萘丸、合成蟑腦丸、對二氯苯等防蟲藥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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