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) 轉錄-動物輓歌~懇請您支持立法禁售捕獸夾!
動物輓歌~懇請您支持立法禁售捕獸夾!
(請大力轉PO)
被捕獸夾所夾到的動物,常引發感染或併發症,致死率極高,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禁用。 捕獸夾已經殘害許多野貓野狗了,希望可以立法管制,讓捕獸夾不得隨意設置擺放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此提出應予管制之原因: 1. 捕獸夾是對人類及動物,皆具有強大殺傷力的陷阱性捕具! 只要一放置,包括保育類動物(如台灣彌猴)、狗貓、甚至人類,都可能誤踩,造成重傷。 捕獸夾已在全台造成數百起流浪狗、貓四肢遭到夾斷的案例。 若為捕鼠,市面上早已有相對安全的替代性用品,如捕鼠籠、捕鼠夾等捕具。 2. 捕獸夾在使用上極易觸法! 放置在非捕獵區,即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,若傷到狗貓則違反動物保護法。 但其銷售通路卻在一般的五金行即可購得,且價格低廉,法令顯然有矛盾之處。 若不肖人士使用捕獸夾進行違法行為,他不須現場持武器行兇即能得逞 ( 因案發時有不在場證明,警方也就難以緝兇 ) 。 3. 捕獸夾英美等先進國家早已禁用! 且放置後無法保證完全回收! 放置者亦容易遺忘放置地點,因此造成山區或都市中有越來越多的陷阱,就像隨時會傷人的地雷一般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您願意 請幫忙投書到更多的立委網站 如果您願意 請幫忙張貼在各大動保留言版 如果您願意 請轉寄給您的親朋好友 , 邀請他們一同請願 如果您願意 請寫入您的部落格 , 讓更多的人一起向政府訴求 一項新的立法 需要半數以上的立法委員同意 而目前我們有兩百多名立委 關懷流浪動物~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am-001/article?mid=4104&prev=4130&next=4101&l=f&fid=61
英美先進國家早已禁用捕獸夾,歐盟也於1991年禁止使用捕獸夾。
但台灣只在動保法中限制,
非經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使用獸夾捕捉動物,違者處以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,
並未禁止製造、販賣或控管販售,因此五金行就可輕易買到,加上捕獸夾沒有姓名,成為法律漏洞。
北市從去年起啟動「台北市捕獸夾通報機制」,
若民眾發現在公共場所違規有放置捕獸夾,可撥打1999通知動保處派人查察移除 。
同時也將修訂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,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販售、轉讓、出租及陳列捕獸夾,並訂出罰則。
【2010/04/1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新修定的動保法規定就算在私人土地 上放置捕獸鋏也是於法不合
將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。
2007年12月立法院又修正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,增訂故意虐待或傷害動物,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喪失或死亡者,將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、五十萬元以下 罰鍰,並得公佈其姓名或照片 。
針對累犯 ,規定在五年內 若再違反兩次以上 ,當事人將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一百萬元 以下罰金。
新增捕捉動物方法的限制,非經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使用爆裂物、毒物、電氣、腐蝕性物質、麻醉槍以外之其他類槍械、獸鋏捕 捉動物,違者將處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罰鍰。
又傳流浪狗遭虐腳部遭補獸夾 重創5傷4失蹤! - 布甘吉默的沛若黛思 ...
[貓天使] 晶晶-做鬼都不要放過他(內有相關新聞) @ 新屋收容所-貓舍
只要看到補獸夾
不敢自己拆除的 請撥打1999
請政府來幫忙拆除
不管,就會讓下一個受害動物
再拖著這刑具
在大街上 痛 苦 的 垂死掙扎
如果有看到疑似的狀況
懇請您
幫幫這些可憐的孩子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