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轉) 「申辦憑證贈送讀卡機」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宣傳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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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國稅局

活動地點 :南區國稅局所屬分局及稽徵所 聯絡人: 南區國稅局 服務科 - 陳小姐 聯絡電話: 06-2223111 分機1000 兌換方式: 凡設籍本局轄區 納稅義務人,備齊下列三項證明文件,可兌領讀卡機乙個(每戶限兌領乙個,兌完為止): 1. 98年6月以後申辦之自然人憑證。 兌換地點: 戶籍所在地國稅 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。 兌換日期:99 年4月1日起~5月31日止(例假日除外)。 以上活動公告內容轉自《財 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》
2. 戶口名簿正本。
3. 99年3~5月統一發票正本10張或餐飲、電器、電腦、珠寶等行業統一發票正本1張(已填載買受人統一編號、免稅商品發票或已於其他活動使用者不適用), 以上皆驗後發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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