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iayng(200) 回覆 在 2015/4/13 6:44 pm 發表 () 請問一下 勞基法有規定離職時要多久前提出來呢 是這個嗎 第 16 條 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,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:一、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,於十日前預告之。二、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,於二十日前預告之。三、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,於三十日前預告之。 回覆作者